天燃气蒸汽锅炉
产品介绍:
天然气蒸汽锅炉站牌简介:
天然气蒸汽锅炉是燃气蒸汽锅炉的一种,天然气蒸汽锅炉是用天然气作燃料,在炉内燃烧放出来的热量,加热锅内的水,并使其汽化成蒸汽的热能转换设备。水在锅(锅筒)中不断被炉里气体燃料燃烧释放出来的能量加热温度升高并产生带压蒸汽。由于水的沸点随压力的升高而升高,锅是密封的,水蒸气在里面的膨胀受到限制而产生压力形成热动力,严格的说锅炉的水蒸气是水在锅筒中定压加热至饱和水再汽化形成的,作为一种能源广泛使用。
保护装置:
(1)锅炉水位保护
锅炉配套一至二支板式水位计,应经常相互比较,发现指示不一致的,须立即校正。水位计应每班进行冲洗,以确定其真实水位。同时还配有水位电极棒,可以准确的采集水位信号,以发出报警或进行给水泵控制。
(2)蒸汽压力保护
压力控制器:选用高灵敏度压力控制器,将压力高、低不同的信号输给电器开关,对其它控制线路进行自动控制或连锁保护。采用压力控制器及电接点压力表,能使蒸汽压力超压报警;压力控制器可根据实际运行压力调节单火或双火燃烧。安全阀:安全阀是锅炉保护中的最后一道防线,在锅炉压力超过极限时,根据安全阀设计所配的校定压力,排汽泄压,确保锅炉正常运行。
(3)熄火保护
进口燃烧器具有熄火保护装置,功能是检测燃烧情况,当点火失败或燃烧中途熄灭时,燃烧器立即关闭进油(气)电磁阀,这时鼓风机继续运转,吹扫炉膛内残余的可燃气体,经过20~30秒钟的吹扫后,自动切断鼓风机及各种辅机电源,锅炉停止运行。
(4)停电自锁保护
在突发电源中断情况下,锅炉运行立即停炉自锁,若电流恢复通电,锅炉不会随时启动,必须复位解除自锁,才能重新点火启动。
操作规程编辑
锅炉点火:
1、查阅运行和(或)交接班记录。
2、巡视、检查锅炉内、外部。
3、检查主要安全附件。安全阀、水位表、压力表,要严密、可靠、灵敏。
4、检查水处理设备。
5、检查给水设备和汽水系统管道。各阀门按启动的要求调整。
6、检查供油设备。上述检查工作合格之后,即可启动锅炉。
注意事项:
锅炉是具有高温、高压的热能设备,是特种设备之一,在机关、事业企业及各行各业广泛使用,是危险而又特殊的设备。一旦发生事故,涉及公共安全,将会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为了公共安全、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依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使用锅炉应注意以下全事项:
1、锅炉出厂时应当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全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安全性能监督检验证书)”。
2、锅炉的安装、维修、改造。从事锅炉的安装、维修、改造的单位应当取得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资格证书,方可从事锅炉的安装、维修、改造。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将拟进行安装、维修、改造情况书面告知直辖市或者辖区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并将开工告知送当地县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告知后即可施工。
3、锅炉安装、维修、改造的验收。施工完毕后施工单位要向州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检验所申报锅炉的水压试验和安装监检。合格后由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州特种设备检验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参与整体验收。
4、锅炉的注册登记。锅炉验收后,使用单位必须按照《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的规定,填写《锅炉(普查)注册登记表》,到州质量技术监督局注册,并申领《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登记证》。
5、锅炉的运行。锅炉运行必须由经培训合格,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持证人员操作,使用中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八项制度、六项记录。
6、锅炉的检验。锅炉每年进行一次定期检验,未经安全定期检验的锅炉不得使用。锅炉的安全附件安全阀每年定期检验一次,压力表每半年检定一次,未经定期检验的安全附件不得使用。
7、严禁将常压锅炉安装为承压锅炉使用。严禁使用水位计、安全阀、压力表三大安全附件不全的锅炉。